徐仲毅說,熱帶性低氣壓今天上午登陸竹苗一帶後,結構有稍微被破壞,不過今天中心出海後結構有稍微重整,目前中心位置在台北東方約120公里的海面上,預計會往東北移動,且強度有可能再度增強,12小時內會再度增強為颱風盧碧,但由於逐漸遠離對台灣影響較小。
我們都喜歡他的風趣,期待他再次來訪。1955至1961年擔任榮格私人秘書,是榮格晚年書信的整理者,也是廣為流傳的榮格回憶錄《記憶、夢和反思》(Memories, Dreams, Reflections)多數章節的執筆者。
這感覺就像他還在活著的人身邊,彷彿他無視於死亡而試著繼續生活下去。下面這個故事是另一個人的童年回憶:這件事發生在1894年,我在W學校的最後一年。我馬上意識到,我親愛的妹妹已經到達另一個世界,進入永生。牆的中間是一個入口,同時也是出口。亞菲亦是傑出的分析心理學者,極富創造力,精熟於榮格學說,在《人及其象徵》(Man and His Symbols)中寫了關於現代藝術的章節,也參與了榮格書信的德文、英文編輯工作。
他為農夫們砍柴做零工來維生,一直就這樣一個人生活著。隔週的星期一,正好7點過了20分,學校的門突然打開又關上。多數狀況下,演奏者生命已經結束,我們試圖還原這副軀體度過怎樣的人生,抽取儲存其中的經驗拼湊出故事,若是可以便將姓名歸還。
文:蘇.布萊克(Sue Black) 封存在骨骼裡的記憶 無論組織軟硬,人體幾乎各部位都會留存我們的生活體驗、習慣與活動痕跡,使用對應工具便能取得跡證進行解讀詮釋。普遍原則是死亡超過七十年以上者的骸骨很難查出確切死因並成案,技術上通常將其歸於考古學領域。舉例而言,酗酒會在肝臟留下疤痕,冰毒成癮造成牙齒腐爛退化(即所謂「冰毒嘴」),而高脂肪飲食不僅在心血管手術切開胸腔後能得到印證,其實從皮膚、軟骨、骨骼都看得出端倪。我們可以推論把遺體埋葬好是有意為之的行為,通常行為者是人類。
要受過專業訓練才能聽得懂藏於骨骼的樂曲,然而完整重現所有音符是不切實際的期待。寵物貓狗自然不必贅言,野生動物如兔、鹿、狐狸同樣不能放過。
舉例來說,英格蘭西北方薩德沃斯沼澤(Saddleworth Moor)發現未成年人遺骨都必須詳細檢查,因為可能與一九六○年代伊恩.布雷迪(Ian Brady)和麥菈.辛德利(Myra Hindley)犯下的連續凶殺案有關。如果人類遺體就這麼躺在地上,或被埋在不合乎常識的環境,如居家後院或農田,法醫就有一連串問題需要找出答案,白話說法就是該啟動調查了。骸骨會出現在地表也會出現在地底。該案受害者遺體並未全部尋回,兩個凶手卻已經將真相帶入墳墓
相對地,遺體在極度寒冷乾燥的地方或許擺多久都不會化為白骨。面對遺體,無論是否完整,執業人士需要探究四個基本問題。我們可以推論把遺體埋葬好是有意為之的行為,通常行為者是人類。基於實務需求,遺體死亡超過一定時間通常可略過後續檢驗,但當然某些情況下無論經過多久都有調查必要。
該案受害者遺體並未全部尋回,兩個凶手卻已經將真相帶入墳墓。舉例而言,酗酒會在肝臟留下疤痕,冰毒成癮造成牙齒腐爛退化(即所謂「冰毒嘴」),而高脂肪飲食不僅在心血管手術切開胸腔後能得到印證,其實從皮膚、軟骨、骨骼都看得出端倪。
一九四○年代開始,考古學家就活用放射性碳定年法來判斷有機物的年代。若專家向警方表示遺骸為人骨,最後卻發現其實是貓、狗、豬,甚至烏龜,結果不僅勞師動眾還所費不貲。
碳十四要幾千年才會完全消失,可是放射性碳定年法只對五百年以上的遺骨有意義,無法將死亡時間推近到現代。法醫人類學家的工作是將骨骼視為唱盤,以專業唱針在表面搜索可供辨識的片段,取得身體記憶後轉譯為人生樂章,再現許久前已然終止的演奏。普遍原則是死亡超過七十年以上者的骸骨很難查出確切死因並成案,技術上通常將其歸於考古學領域。英國四面環海,常有各種生物遺體被沖上岸,其中許多屬於海洋生物,所以本地法醫人類學家必須能識別海豹、海豚、鯨魚生前死後、以至於腐爛中的各部位長相。某些情況下脈絡是關鍵。變數過多讓警方很頭疼,然而研判死後間隔時間的技術限制目前還是無解。
動植物死亡以後碳十四含量逐漸減少,換句話說,骨頭年紀越大裡頭的碳十四就越低。依據地理區不同,遺體進入這個階段所需要的時間也有差異。
或許這些並非常人所謂的「記憶」,但的的確確像一張原聲帶保留我們生活的每個小節,可惜平常無法播放,多半是由他人透過醫學造影,或死於非命時為查明身分與死因進行解剖檢驗才得以聆聽。以英國而言,這類情況不算常見,但鑑識科學領域的黃金原則就是不要覺得理所當然就掉以輕心,後面章節會以真實案例進一步說明。
基本問題第一題:是人類的遺骸嗎? 在意料之外的情況下發現骨頭時,這個問題沒得到解答之前,警方連展開調查的理由也沒有。同時我們也要熟悉各種家畜,牛馬羊豬都不例外。
即便如此,很多時候需要的只是蛛絲馬跡,好比聽見前奏就猜得到曲名。化驗項目主要是碳十四,這種放射性同位素會在大氣與有機物如木頭或骨頭自然生成。我們直覺認為人會埋人也會埋葬自己愛護的動物,多數是寵物。這條分界線只是因時制宜,背後主要理由是人類預期壽命不過如此,但科學上並不存在確切理由阻止我們進行調查蒐證。
一般而言,只要由正確的人以正確的方式提出了正確的問題,這些都能迎刃而解。舉例來說,英格蘭西北方薩德沃斯沼澤(Saddleworth Moor)發現未成年人遺骨都必須詳細檢查,因為可能與一九六○年代伊恩.布雷迪(Ian Brady)和麥菈.辛德利(Myra Hindley)犯下的連續凶殺案有關。
法醫人類學家進行初期鑑識,如果結論不夠確切則取樣本送驗。如果骨頭已經乾燥、軟組織不見了就比較棘手。
另一項原則是,埋葬動物的地點較隨意,花園或樹林都無妨,但埋葬人類就有特定地點,正常都是在墓園。所幸大部分動物與人類的骨頭有明顯區隔,只要調查人員具備基礎解剖知識應當不至於混淆。
死者身旁有羅馬古硬幣、地點又在知名考古遺跡,當然無法引起警方興趣,奧克尼(Orkney)沙丘被風暴暴露出來的屍體也差不多道理。骸骨會出現在地表也會出現在地底。要受過專業訓練才能聽得懂藏於骨骼的樂曲,然而完整重現所有音符是不切實際的期待。犯罪類電視劇裡,人物角色面對醫師、病理學家、人類學家總是劈頭就問:「這人死了多久?」其實這並不是個簡單的問題,但粗淺判斷的話,還有皮肉附著、保有脂肪、散發臭味就代表死亡發生在近期,最好展開後續檢驗。
因此法醫人類學家必須能夠確認自己面對的骸骨來自何種生物,這也代表他們得對服務地區常見物種的骨骼有充分知識。基本問題第二題:遺體是否值得進一步檢驗? 遺體或許被發現不久,但並不代表死亡時間也不久,挖到羅馬帝國時代的骸骨,再怎麼調查也不會破案。
最危險的當然是生物學遠親,也就是其他靈長類動物。如果人類遺體就這麼躺在地上,或被埋在不合乎常識的環境,如居家後院或農田,法醫就有一連串問題需要找出答案,白話說法就是該啟動調查了。
溫暖氣候下昆蟲活動頻繁,未經埋葬的遺體只要一兩週就只剩下骨骸,但埋葬後由於土壤冰涼、昆蟲活動大減,化為骸骨的時間難以估計,短則兩週、長者可達十年。文:蘇.布萊克(Sue Black) 封存在骨骼裡的記憶 無論組織軟硬,人體幾乎各部位都會留存我們的生活體驗、習慣與活動痕跡,使用對應工具便能取得跡證進行解讀詮釋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